馬鞍山港口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
員工行為規范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了實現港口集團戰略目標,維護公司利益,履行崗位職責,規范員工行為,特制定行為規范。
第二條 本行為規范包括員工品德素養、遵紀守法、愛崗敬業、學習創新等內容,是公司全體員工遵循的準則,是評價員工職業行為的標準,是規范公司員工行為的依據。
第三條 公司各單位、部門負責人要以身作則遵守行為規范,并抓好所在部門的行為規范宣傳、教育等工作。
第四條 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循行為規范,共同塑造公司良好的形象。對違反行為規范的,有勸阻和糾正的義務。
第二章 品德素養
第五條 忠誠公司,維護公司利益,珍惜公司榮譽,保守公司機密,積極為公司發展獻計獻策。
第六條 團結協作,和諧共事,樹立大局觀念,克服本位主義,重視上下級之間、同事之間的溝通與合作,自覺將自己融入團隊。
第七條 誠實守信,待人友善,行事光明磊落,重信守諾;待人坦誠熱情,忍讓寬容。
第八條 知恩感恩,對公司給予的工作待遇和發展機遇及領導、同事的幫助知恩圖報,自覺勤勉工作回報公司。
第九條 令行禁止,恪盡職守,堅決貫徹和執行上級領導分配的任務,完整理解自己的崗位工作標準,保證所承擔的職責全面履行落實。
第三章 遵紀守法
第十條 遵守國家政策法令法規,堅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。
第十一條 遵守公司各級規章制度,自覺執行勞動紀律、工作紀律和工藝紀律。
第十二條 尊重公司賦予的職權,不利用職務之便做出任何有損于公司利益的行為,或為自己或與自己有關的人謀取利益。
第十三條 營造良好的行業風氣。發現任何形式的吃、拿、卡、要行為,及時與公司紀檢監察部門聯系。
第十四條 保守公司機密,維護公司利益。對所掌握的有關公司信息、資料和成果嚴格保密。在未審批的情況下不得向外部公開,或為辦理公司業務以外的目的使用。
第四章 愛崗敬業
(一)工作態度
第十五條 認真負責和有效管理的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財富。
第十六條 戰略上與公司保持一致,與公司同心同德,全心全意為用戶和員工服務。
第十七條 要有敬業精神,喜歡這份工作并做好這份工作;把為用戶創造價值、實現更高業績目標當成一種動力,當成自身價值體現。
第十八條 嚴守職業道德,恪守職業準則,工作時專心致志,不做與職業準則相違背的決定和行為。
(二)工作環境
第十九條 人人參與6S管理,遵守門禁管理制度,形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和整潔的工作環境,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。
第二十條 提倡節約,杜絕浪費,努力挖掘降低成本的方法和手段,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。
第二十一條 工作環境中的機械設備、復印機、空調、辦公燈具等電器具在工作結束后及時切斷電源。
第二十二條 保持辦公環境安靜。在辦公室打電話、討論工作、傳達信息應放低音量;不要在辦公室用電話聊天。
第二十工作時間不得在電腦上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信息。
(三)商務禮儀
第二十三條 每一位員工走出公司就代表港口集團形象。要言行得體,注重形象,做到站姿挺拔、坐姿端正、行姿穩重,在客戶面前或其他場合體現公司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。
第二十四條 公司內外提倡講普通話,自覺運用“您好”、“請”、“謝謝”、“對不起”、“沒關系”、“再見”等文明用語,不講粗話、臟話。
第二十五條 按規定統一著裝,進入生產現場配戴安全帽等安全裝備;接待重要來賓、出席重要會議提倡著正裝。
第二十六條 開會時,與會人員應按會議時間要求,提前5分鐘進場,根據會議指定位置落座。如果沒有安排席卡,應依照到場時間順序,從前向后依次落座。
第二十七條 會議期間,將手機調到震動或靜音狀態,不在會場內接打電話;不從事與會議無關的活動,不得交頭接耳,保持會場紀律。
第五章 學習創新
第二十八條 善于學習,求知上進,刻苦鉆研業務知識,熟練掌握本崗位業務技能,不斷提高業務水平,不斷提高綜合素質。
第二十九條 精通業務,銳意創新,發揮個人的創造力和創新精神,鼓勵開展QC課題攻關、“五小發明”、專利創新,并推廣運用。
第三十條 積極參與本單位(部室、班組)的學習型組織創建工作,不斷汲取成員之間優點,提高學習能力和工作水平,搭建學習成果的共享平臺。
第六章 附則
第三十一條 本《規范》由集團公司企業文化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第三十二條 本《規范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